各单位:
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市爱卫会宁爱卫字[2008]第7号《关于开展南京市第二十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精神, 校爱委会定于本月24、25日,组织开展一次全校室内外卫生大扫除活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校爱卫会将定于本月29日进行卫生大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检查结果将纳入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比,评比结果与单位年终考核挂钩。
校爱卫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