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党委、后勤处是学校开展后勤管理和保障服务的职能部门和服务机构。

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做好物业管理、餐饮、绿化保洁、水电运行、保障型修缮、交通班车、卫生健康、幼儿教育等各类后勤服务保障。代表学校行使后勤管理甲方职能,对在学校从事后勤保障服务的企业和实体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全校餐饮服务保障与管理工作,制定调控政策服务标准(规范)等制度和流程,负责食堂原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对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安全进行监管,对食堂经营单位和食材供应商进行监督管理与考核。

(3)负责学校水电能源规划和计划的编制,负责制定水电计量和收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做好水电的日常管理和保障,参与绿色校园建设工作,编制节能规划,组织节能评估,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全国校园能效监管系统平台数据维护。

(4)负责学校楼宇公共物业与基本物业的管理,对物业企业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与考核。

(5)负责校园环境管理,做好景观改造、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管道疏通维护、病虫害消杀等,对绿化保洁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与考核。

(6)负责供水供电基础设施的保障型修缮和零星维修服务工作,对所负责维修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与考核。

(7)负责师生员工基本医疗服务、疾病预防、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学校重大群体活动的医疗保障。组织健康体检。负责学生参加属地医保工作。履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校红十字会的业务指导。

(8)负责教职工二代子女入园入托、幼儿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9)负责办公电话管理、邮件报刊收发、校园快递管理等

(10)负责校园商业网点和自助服务项目的规划、日常管理等工作。

(11)负责归口管理社会化用车服务,负责校区通勤班车学生实验用车、大型活动保障用车等,负责公务用车服务企业的招标和日常监督管理考核等。负责低值易耗品供应商的集中遴选工作。

(12)负责防汛、防台、防冻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防保障工作。

(13)负责代管黄山培训中心的日常工作。

(14)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