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08年修缮项目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周炜发布时间:2007-09-10浏览次数:1097

 

     河

 

 

河海后〔20079

 

 


关于编制2008年修缮项目预算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8年教育部修购项目的资金申报工作和2008年学校自筹项目修缮计划,现就有关修缮资金项目预算编制及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0484)及部门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教学、科研和行政等实际需要,按照项目申报书的统一格式,认真编报2008年度修缮项目预算文本(具体内容见附件)。项目文本中应详细说明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经费预算(含教育部修购资金、自筹资金)、实施期限(分年度实施计划),分析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期效益等情况。

2、为保证重点,避免盲目申报项目,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对申报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筛选、排序。后勤处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分别列入2008年教育部修缮申报项目和学校自筹修缮项目。

3、由于2008年教育部专项修缮经费实行新的国库拨付办法,将每年直接拨给学校的维修资金,改为国库直接汇至施工单位;当年经费当年用完,不再由学校转付经费。若当年未申报或漏报的修缮项目,资金将无法落实,学校也就不再安排修缮(零修除外)。因此,请各单位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做到申报的维修内容和经费测算尽量准确。

4、请各单位于2007923前将书面申报资料一份及电子文档文件,报、发送至后勤管理处综合科(河海馆721室)。

联 系 人:胡忠平

联系电话:6488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河海大学2008年修缮项目申报统计表

3、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后勤管理处

二○○七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编制   预算   通知                             

河海大学后勤管理处            2007年9月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