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7-07-10浏览次数:1443

 

 

 

 

 

 

 

河海后[2007]8

 

 


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

控制标准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学校节能工作,促进科学用空调,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效保护校园环境,现就我校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合理控制空调温度的重要意义

多年以来,我校公共建筑的空调管理比较粗放,空调温度设置不尽合理,导致能效不高,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增加了校园环境压力,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学校的目标不相适应。实践表明,合理设置空调温度,科学管理空调的运行,既能为师生员工提供比较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满足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又能节约能源,保护校园环境,是一件利国、利校、利民的好事。加强空调使用环节的节能环保工作,已日渐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通行做法。我国人口多、底子薄,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任务十分艰巨,目前节能减排的形势十分严峻。今年夏季用电高峰即将来临,学校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合理控制空调温度,切实做好空调节能工作。

二、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

学校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除在科研实验中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一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希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发挥表率作用。  

三、切实落实空调节能管理措施

  学校将严格执行空调采购申报制度,未经学校用电管理部门即三水三电办公室批准的,不得擅自安装空调。学校采购部门要严格执行空调能效标识制度,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严禁不合格的高耗能空调进入校内。各部门要改进空调的运行管理,加强保养维护,定期清洗,充分利用室外新风,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四、加强督促检查

为确保相关规定和措施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希望各部门领导加强教育管理,后勤管理处也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空调温度控制的督促检查,对于不按通知要求执行,造成用电浪费严重,以及超正常使用电力等情况,将上报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是每位师生员工应尽的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培育科学使用空调、节约用电的良好风尚,自觉、合理控制空调温度。

 

 

 

后勤管理处

二○○七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空调  温度 标准  通知                       

河海大学后勤管理处            2007年7月1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