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海 大 学 文 件
河海校政〔2006〕3号
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河海大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六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