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工会委员会
河海工发[2011]2号
关于表彰河海大学
文明新风家庭的决定
各分工会:
根据河海工发[2010] 29号“关于评选文明新风家庭的通知”精神,在各党委(总支)和分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经校评审小组评审,决定授予王为木等11户家庭为河海大学“文明新风家庭”。
具体名单如下:
王为木 刘 慧家庭 王国权 邬 萱家庭
王泽华 薛 瑾家庭 王惠庆 唐 音家庭
吴东敏 王 超家庭 张秋玲 万定生家庭
李国维 翟立群家庭 佴永林 邓友华家庭
黄健元 浦 卫家庭 龚静怡 张 玮家庭
蔡 锦 陈 好家庭
希望受表彰的家庭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同时也希望全校教职工家庭以“文明新风家庭”为榜样,为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和学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河海大学工会委员会
河海大学女工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