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工会委员会
河海工发(2009)5号
关于表彰女工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分工会:
根据河海工发[2008]9号“关于评选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女工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在各党委(总支)和分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经校评审小组评审,决定表彰华明亚、 张秋玲、杨方、赵启芳、徐爽5位同志为“女工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再接再厉,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作出更多贡献。希望全校广大教职工以她们为榜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具有国际一流水利学科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河海大学工会委员会
河海大学女工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工会 评选 通知
抄报:校党委
抄送:校内各分工会
拟稿:解慧玲 校对:金 楠 签发:戴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