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13-2014年度大学生新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保障学生基本医疗需求,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学生的参保信息,并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交至医保办(本部校医院302室,电话:6453),电子版发至后勤管理处——校医院邮箱,确保学生正常参保。
附件:1、2013级大学生医保新生信息采集的相关要求;2、新参保名单表;3、不参保名单表;4、推免生退款申请表;5、不参保承诺书
校医保办
附件:1、2013级大学生医保新生信息采集的相关要求;2、新参保名单表;3、不参保名单表;4、推免生退款申请表;5、不参保承诺书
校医保办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