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年专项修缮工程计划

发布者: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13-11-12浏览次数:136

河海大学2014-2015年专项修缮工程申请表.xls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专项修缮工作的管理工作,强化专项修缮项目管理的计划性、规范性、主动性,为迎接学校的百年校庆创造更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优美的校园环境,根据《河海大学房屋修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河海校建〔2006〕15号)文规定精神,现就2014年专项修缮工程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专项修缮工程是指《河海大学房屋修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文中规定的教学科研、办公设施、宿舍及校园公共设施的大中型修缮项目,包括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设施、办公楼宇、校园景观以及道路、围墙、栏杆、地下管线等,不含各类零星维修、出新等工程。

    二、申报要求

    1.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学校2014年专项修缮工程优先支持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设施等房屋建筑物,以及为迎接学校百年校庆而对标志性建筑、景观等抢救性维修。

    2.各单位申报专项维修工程应综合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工程项目现状、施工条件、外部环境、预算执行等因素,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要充分考虑项目维修的必要性;同时,维修工程标准应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原则。

    3.专项修缮工程计划申报主要涵盖以下八项内容:①教室②学生宿舍③食堂④图书馆⑤体育馆⑥实验室⑦办公楼宇⑧其它修缮(道路、围墙、栏杆等)。专项维修工程的申报遵循使用主管单位为主申报的原则,其中,教室修缮计划主要由教务处牵头申报,学生宿舍维修计划由学生处牵头申报,体育设施维修计划主要由体育系牵头申报。

    4.专项修缮工程计划在不改变建筑结构的前提下,按照其完损状况可以进行大修、中修。如建筑物结构已经严重损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或有倒塌危险,需拆除新设计的,视为翻修。

    5.为迎接学校的百年校庆,各单位可提出积极的建议和意见,以更好地提升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和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

    三、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

    各单位填写《河海大学2014-2015年专项维修工程申请表》,对《申请表》中所列“存在问题”、“必要性”、“修缮要求”、“可行性”等栏目均需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轻重缓急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2.汇总审核

    后勤管理处对各单位申报的专项修缮工程情况进行汇总并初步审核。

    3.专家评估

    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申报的专项修缮工程进行评估,重点评估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的内容。

    4.学校审批

    经评审、评估后的专项修缮工程计划报校务会审批。

    四、其他事项

    1.《河海大学2014-2015年专项修缮工程申请表》见附件1下载。在填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于后勤管理处维修管理科成均玉∕孙明园联系,联系电话6477。

    2. 请各单位请将《申请表》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11月29日前交至后勤管理处维修管理科(河海馆717房间),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后勤处维修科邮箱。

    3.为强化专项修缮项目的计划性、规范性管理,在计划年度内,学校原则上不再受理各单位临时申报的专项工程修缮计划。

    附件1: 河海大学2014-2015年专项维修工程申请表

 

 

                                                                                      后勤管理处

                                                                                    2013年11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