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各单位提交的教职工子女信息,经计生办、医保办认真审核后,尚有部分在编教职工子女的相关信息登记不全,现校医院已将需完善手续的教职工名单反馈至各单位办公邮箱。请各单位办公室人员通知相关教职工携带独生子女证、户口簿、工作证于
恳请各单位及广大教职员工予以支持配合,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计生办(83786415)、医保办(83786453)。
河海大学后勤管理处
计生办 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