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学校伙监会定于2015年3月下旬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为期一周的“食品安全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行动,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增强校内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各类食堂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学习生活秩序。
二、检查对象
清凉山校区、江宁校区各食堂(班组)、餐厅
三、时间安排
1、随机抽查 3月24--29日 每天抽查2-3个食堂(班组);
2、集中检查 3月30-31日 对各食堂(班组)进行集中检查测评。
四、检查组成员
1、清凉山校区检查组:
组长:郭祥林 汪北华
成员:金 华 王永芝 杨 天 华明亚 尤宁华 胡忠平
张海涛 郭鸿峰 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伙监会6人
秘书:郭鸿峰
2、江宁校区检查组:
组长:康红强 吴永强
成员:魏有兴 吴青山 杨静静 杨 明 胡 彦 高 阳
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伙监会6人
秘书:杨 明
五、检查内容
1、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食堂日常管理,制度是否上墙。
2、卫生许可证落实情况。食堂卫生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3、环境卫生保持情况。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控措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5、台帐制度落实情况。索证索票和食品添加剂等制度是否落实,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清洗消毒制度落实情况。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7、食品加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请各食堂(班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河海大学食堂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河海后勤〔2014〕3号)文件规定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