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卫生大扫除的通知

发布者:周炜发布时间:2016-09-18浏览次数:601

各单位:

    为营造一个文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7周年,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 9月29日前各单位做好辖区内办公、教学、生活等场所及设备、设施的卫生清洁工作;9月30日上午学校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卫生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检查范围、内容和标准

    1、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划分河海大学环境卫生责任包干区的通知》(河海办[2014]12号)要求抓好日常卫生管理工作,认真组织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扫除活动。做到内外环境整洁有序,物品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无痰迹、蜘蛛网,门窗玻璃、灯具等无积灰,地面干净无杂物

    2、各实验室除了做好室内卫生工作外,对室外堆放的实验基础材料和实验废弃材料进行一次清理,做到实验材料摆放有序、规范,实验废弃材料及时进行外运处理,确保周边环境整洁。

    3基建和修缮工程管理单位要切实对施工现场认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围挡和环境卫生清扫工作。已完工的工程项目要将建筑垃圾清运出校园并将工地现场清扫干净;暂未完工的工程项目,注意加强工地管理,做到建材规范堆放,合理缩小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环境影响。

    4、物业管理单位要对所管辖的楼宇及校园主次干道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清扫,清除楼宇墙外张贴的广告、周边杂树杂草和卫生死角、楼道杂物、疏通楼宇四周排水沟。

    5、校内各食堂和饮食经营场所除了做好室内外卫生工作,还要重点加强对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炊、用具的消毒工作,严防日常和节日期间食物中毒,确保炊、用具和食品卫生安全。

    6、学生宿舍要做一次全面清扫,清除卫生死角,门窗、桌椅擦拭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三、检查组组成

    本次检查设立办公室卫生检查组、食堂卫生检查组、实验室卫生检查组和江宁校区卫生检查组。学生宿舍卫生检查由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安排,常州校区卫生检查由校区管委会负责安排。

    四、注意事项

    1、检查组成员(具体人员另行通知)于9月30日上午8:30准时到河海馆404会议室集中后进行检查,江宁校区在会议中心集中后进行检查。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卫生工作,并结合卫生考评表项目进行自查。

    3本次检查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布,并作为单位年底考评依据。单位分布在清凉山和江宁校区的,其得分由三部分组成,环境卫生占30%;江宁校区办公室卫生占30%;校本部办公室卫生占40%,如包含实验室,其中实验室卫生占20%。

 

附件:1. 校园环境卫生考评表

      2.办公室卫生考评表

      3.食堂卫生考评表

      4.实验室卫生考评表

后勤管理处

2016年9月18日

关于开展全校卫生大扫除的通知2016.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