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便利我校教职工因公出国期间携带必需处方药品,配合海关检查要求,后勤处校医院即日起提供《出境旅行药品携带证明》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服务内容
开具中英文对照版诊断证明: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结果、用药必要性说明(含药物名称、剂量及疗程)。
二、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教职工在工作日携带病历及处方至校医院门诊,填写个人中英文基本信息。
2. 审核与开具:医师核对信息后,出具正式证明文件,协请国际合作处核对翻译确认,三个工作日后至门诊领取医疗证明(含校医院公章及医师签名)。
三、注意事项
1. 提前申请:建议于出行前10个工作日办理,避免延误行程。
2. 合规要求:药物需为本人使用,且符合目的地国家法律法规;特殊药品麻醉类、精神类等卫生部门管控药品需额外提供卫生部门审批文件。
3. 如目的地国家对医疗证明有特殊格式要求,请提前告知校医院,我们将协助调整模板内容。
附件:《出境旅行药品携带证明》(河海大学医院疾病诊断书)
河海大学后勤处、国际合作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