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水电费经费本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8-07-10浏览次数:8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河海大学水电计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海校政[2008]70号)”文件精神,学校于200871试行水电计量管理。为切实开展此项工作,后勤处会同财务处拟定了《河海大学水电计量管理收费工作细则》,并为各学院、机关单位和部分直属单位开设了水电费专项经费本。请各有关单位于713日前到节水节电办公室(老图书馆旁边)领取本部门水电费专项经费本。

联系人:黄金花  

联系电话:6432

 

附件:1、水电专项经费本相关单位

   2、河海大学水电计量管理收费工作细则

 

 

 

后勤管理处

二○○八年七月十日